发布时间:2018.01.11查看次数:3274
来源:扬州晚报
2018年1月9日,扬州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颐养社区建设的议案》。决议提出,到2021年,市区主城区示范性颐养社区建成率不低于社区总数的50%,全市示范性颐养社区建成率不低于城市社区总数的30%;每个街道按照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1个以上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城市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到80%;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全覆盖。
每个街道建至少1个日间照料中心
决议要求,要落实《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求,以新建住宅区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已建住宅区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将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纳入社区服务用房统一配建、统筹规划、严格配比。
到2021年,每个街道按照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1个以上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以服务人数不低于200人的标准建设1个以上集助餐、配送餐服务为一体的中央厨房,城、乡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
对闲置的直管公房、医院、学校、企业厂房等可利用的各类资源,各级政府要进行统筹安排,整合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为老服务设施,向残疾、重病等有特殊需要的社区居民开放。
各级政府要加大居家养老购买服务的力度,重点为失能、失独、独居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和精神关爱。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养老服务品牌企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日间照料中心、街道中央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不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到2021年,城市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到80%,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全覆盖。
实施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推进社区医养结合是建设颐养社区的重中之重。决议要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群众提供健康体检、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巡诊、上门护理等持续性健康管理服务,到2021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高度重视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服务需求,建设一批护理院、社区护理站(社区护理室)。
到2021年,市及各县(市、区)、功能区建有1所以上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各街道(乡镇)建有1所以上具有居家照护功能的社区护理室;50%的城市社区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2021年前,启动实施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专业养老机构将“医养”服务延伸至社区。
多层住宅楼房逐步加装电梯
决议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适老化设施。以失能、失智、困难老年人家庭为重点,推进老年人住宅内部适老化改造;以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推进社区公共区域的适老化改造,逐步落实已建成的多层住宅楼房加装电梯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每年至少建设1个适老住区或者实施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项目。
老年人的精神关爱是颐养社区建设的重点。到2021年,各县(市、区)新建1-2所老年大学,满足老年人的学习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