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5查看次数:4205
来源: 光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为保障民众老有所养,党和政府正付出坚实努力。
当前,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产业方兴未艾,成为撬动银发经济的新支点;养老服务供需失衡,巧做结构性改革的“加减法”,有望激发普惠养老的新动能;人才短板亟待补齐,以系统思维整体谋划,便可通向人力资源开发的新蓝海。光明日报连续推出访谈,特邀专家学者、相关人士为养老问题把脉问诊、群策群力。
医养结合,为养老产业添机遇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产业规划部研究员 张瑾 :
“医养结合”指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照护服务。“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如医疗体检、疾病治疗、大病康复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生活照护、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服务。医养结合带动养老产业发展已经成为当今发展趋势,其最大的优势在于集养老、护理、医疗于一体,保障老年人的养老生活。养老产业的供给方如果能提供质优价廉的医养结合服务,一定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2015年11月,原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9部委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五大重点工作方向: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为了落实这五大任务,产业领域积极探索,形成了3种主要模式:以医为主,以医院为依托,面向刚需老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以养为主,以养老社区、公寓为依托,配套二级及以下医院,满足社区老人日常看病和急救需求;医养并重,持续护理的社区和以康复、老年病治疗等为特色的专科医院功能互补,两者之间具备较好的转诊机制。
“医养结合”是一个很好的设计,但其落地中的问题不容忽视: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对应服务的界定没有明确标准,导致老年群体在医疗和养老系统间难以顺利转换、对接,影响其得到适合的医养服务;照护费用支付规定不明确,试点地区医养结合实施方案中没有提及费用问题,开展医养结合的机构缺乏照护收费依据;老年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医养结合供需对接机制缺失,性价比高的服务难以获取。
突破瓶颈、推动产业发展,需要明确医疗与照护服务范围,制定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护理需求程度评估标准,并针对机构制定服务评估细则和监管标准,督促其提供高质量、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要建立养老医疗一体化照护体系与信息化平台,实现医养结合服务供需对接;要完善照护人员管理制度,加大医护管家、照护师、照护经纪人等人才培养力度,让照护人员具备急救、用药和慢病管理的基本知识。
中国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朱跃:
国家鼓励医养结合模式,确实是抓住了养老产业发展中的“牛鼻子”,为有效解决养老服务供需失衡问题提供了方案,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例如,养老机构本身增设医疗资质的方式不明确,医疗水平、专业性偏低;在养老与医疗机构合作中,医院很难分配出优质资源,合作往往止于协议、流于形式;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的方式,客观上造成滥用医保支付的问题,增加了医保负担,挤占了现有医疗资源。
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加快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到社区,包括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养老照料中心”等多功能、复合型服务模式,依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家庭医生、上门护理、建立健康档案等为老人提供多种服务。同时,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三甲医院老年医学研究与老年专科医院、社区医院康复护理专业相结合的立体式医养结合服务体系。还可以探索通过国家财政补贴、划转部分医疗保险形成基本保障资金,构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制定合理的付费标准及护理等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 郝晓宁:
目前社会开办的养老机构医疗能力总体较低,居家医疗护理的服务资源严重短缺,家庭非正式照料人员又无法提供专业的照料服务。养老机构与医疗护理机构之间的转诊、支付衔接等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可持续的服务筹资机制尚未形成,行业发展与居民自付意愿、自付能力形成矛盾。此外,配套激励机制不健全,老年医疗护理人员薪酬待遇低,缺乏社会认可。
要突破这些限制,就要建立并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购买机制,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其他政府基金,购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行业管理与激励机制,加大落实与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人才激励与培训机制,及时更新出台相应的行业规范条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