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5查看次数:4744
来源: 金融时报
在老龄化情况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如何让失能、失智老人体面养老,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课题。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开启“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的加速进程。
《意见》明确了长护险将设计成独立险种,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先行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长护险试点从原试点城市的各自为政逐步过渡到较为统一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提出长护险管理服务可以引入社会力量,且在医保基金里面列支经办管理费用,这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制度完善留出发展空间。
新增14个长护险试点城市
在护理市场供需失衡的背景下,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成为国家和个人面临的严峻挑战。长护险是养老服务中解决照护支付能力的重要一环,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被提及后,加速推进试点已成定局。
目前,我国长护险分为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护理保险两部分,并由医保部门为主导,针对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服务。从国际长护险运行模式来看,除了美国的纯商业保险模式外,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以政府的强制力作为保障,独立融资、覆盖面广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而我国在现阶段的目标是,扩大长护险制度试点,发展商业护理保险产品,在经济条件具备时过渡到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发展模式。
具体到政策层面,2016年6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选取15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并将山东省、吉林省作为国家试点重点联系省份,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期限为3年。如今试点期满,新发《意见》拟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原则上每省1个试点城市,在原试点的基础上新增了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等14个市(区),试点期限为2年。
《金融时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在长护险试点的三年中,实际试点城市已经由国家和人社部指定的15个扩大到了50个,主要方式是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将城镇和居民医保基金划拨出部分资金,辅以政府补助、个人缴费、福彩基金、捐助等方式,设立长护基金,为重症、失能、半失能等特殊人群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报销支持。
在参保和保障范围上,此次《意见》还明确了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包括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在内的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随制度探索完善,综合衡量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覆盖范围,调整待遇保障范围。
政策不一问题有望缓解
“长护险试点三年,由于没有制定统一的制度框架,各地试点的筹资渠道有所不同,导致保障范围、受益规模、待遇形式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
在长护险需要逾越的众多挑战之中,筹资渠道是关键难题。长护险试点主要是从医保基金划拨,但随着医保基金运作压力加大和医疗开支的增多,长护险依附于医保基金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
据公开信息显示,在筹资方式上,15家前期长护险试点城市中,10个为定额方式,3个为比例方式,1个为“比例+定额”。在支付方式上,有7个是按比例补偿,另一部分则为定额支付。而15个城市在补偿对象的准入标准、支付金额的具体标准上更是没有统一标准。
从长远来看,将长护险确定为独立险种是筹资的核心,也利于后续系列差异标准的统一及试点范围拓展。对于资金筹集,此次《意见》充分明确要“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其中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起步阶段可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未来,我国长护险将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来缴纳长期护理险基金,其中面向城镇职工是以企业和个人缴纳为主,面向城乡居民则主要依靠政府和个人。
在待遇支付上,《意见》提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基本护理服务。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与医保报销水平基本一致。
商业保险经办服务作用凸显
长护险制度从建立到发展成熟需要较长时间,商业护理险应发挥补充作用。此次《意见》也明确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充实经办力量,同步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效率。
在长护险市场中,我国商业保险机构主要承担“经办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和“开发并销售商业长期护理险”两大角色。据记者了解,在已开展试点的15个城市中,有13个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中国平安(601318)、中国人保(601319,股吧)、中国太保等公司参与了南通、青岛、成都等城市的试点工作。
以第一批长护险试点城市青岛市为例,2011年地方政府就已着手进行制度探索,人保健康作为商业保险机构,全程参与了长护险制度的建立。人保健康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长护险经办的核心环节是待遇资格认定,失能与否及失能等级的确定与参保人所能享受到的护理待遇水平息息相关。”依托2018年青岛市长护险制度升级,公司完成了5000余人的新增申请和1.3万名在床人员的重新评估申请。青岛职工长护险项目已惠及参保职工28万人次,支付护理金12亿元,帮助3万多个家庭解决了“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的两难困境。
保险公司的介入为长护险参保群众提供护理服务,解决政府难题,提升制度运行效率和质量,在政策性保险补充上具有很大发展空间。不过,由于长护险在供需双方仍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因而与寿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产品相比,暴露出明显的规模小、产品价格高、保障功能弱、产品特色不突出这些短板。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商业保险如何深度参与长护险制度一度成为热议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建议,保险机构在经办长护险的过程中,为参保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将长护险单纯的事后被动经济补偿转变为“预防+补偿”的主动综合保障,降低护理需求的发生概率。保险机构通过组建护理服务队伍、选择优质的护理服务供应商,将长护险的待遇支付方式从现金补偿向直接提供服务的方式转变,为参保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国民养老问题向来是全国两会的关注焦点,2020年两会召开在即,长护险领域会迎来哪些建言献策,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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